各学院(部): 根据《贵州财经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度(试行)》(校发〔2016〕2 号)文件精神和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安排,现对全校2017-2018学年本科生导师工作进行中期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通知担任本科生导师的教师,于 4月 17日之前向本学院提交《贵州财经大学本科生导师指导手册》。 二、学院组织本科生导师制度实施小组根据《贵州财经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度(试行)》(附件1)等文件要求,对照本部门制定的本科生导师制度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严格审核《贵州财经大学本科生导师指导手册》,对本科生导师工作进行中期检查,并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及实施效果对本科生导师进行阶段性评价,填写《贵州财经大学2017-2018学年本科生导师工作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2)。 三、学院要通过召开学生座谈会或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本科生导师工作满意度调查,重点观测本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效果,并形成本科生导师制学生满意度调查报告。 四、因专业分流,各学院要做好2016级本科生导师的调整与对接工作。 五、学校将不定期组织专家深入学院走访本科生导师制的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 六、请各学院于4月23日前将中期检查结果和学生满意度调查报告(分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35040951@qq.com。 七、此次中期检查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2017-2018学年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计入各学院2018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请各学院(部)予以重视。 八、如有疑问,请及时向教务处咨询。 特此通知。
联系人:尹老师,胡老师;联系电话:88510347 附件:附件1:《贵州财经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度(试行)》(校发〔2016〕2号).docx 附件2 :贵州财经大学2017-2018学年本科生导师工作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xlsx 贵州财经大学教务处 2018年 4 月 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