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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3     文章来源:管科学院      浏览次数:

根据校党委安排,校党委第四巡察组自2021年11月2日起,对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开展为期30天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校党委有关要求,本轮巡察主要内容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坚持同题共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校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重大决策部署及校党委工作安排,对照被巡察单位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紧紧围绕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能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省委教育工委和校党委工作要求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省委巡视、校党委巡察发现问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发现问题等整改情况。

反映学院处科级领导干部其他方面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也属于了解掌握范围。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置意见箱、开通信访电话等接受师生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设置意见箱:分别放置于学院一楼大厅、巡察组会议室门口

(二)信访电话:0851—88691497(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20)。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校党委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届贵州财经大学党委第一轮第四巡察组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