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计划和安排,现将2013级本科生“儒魂 商才”综合素质教育学分认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2013级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3个模块(创新 创业学分、素质学分、技能学分)、修满10个学分方准毕业
(专升本学生为6学分)。
二、 各学院应根据《贵州财经大学本科生“儒魂商才” 综合素质教育学分认定标准》(附件1)和学生参加的各项活 动情况认真填写《贵州财经大学2013级本科生“儒魂商才” 综合素质教育情况统计表、明细表》(附件2)并给予成绩 认定,学生成绩按三档制(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认定,即 优秀^20学分、10学分^合格<20学分、不合格<10学分
(专升本学生:优秀^10学分、6学分^合格<10学分、不
合格<6学分)。
三、 “儒魂商才”综合素质教育学分的支撑材料必须保 证与明细表的记录保持一致,如缺少支撑材料或支撑材料不 完整,不予认定和登记学分。
四、 各学院应针对性的清理,要求在内容和格式上严格 审核和统一规范,严禁提供伪证、伪造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 一经发现,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五、 学生成绩认定后,各学院应将认定结果(附件2-2) 进行线上(学院门户网站)和线下(张贴公告)公示,公示 期不少于7个工作曰。
六、 各学院须于2017年5月11曰前将2013级本科生 “儒魂商才”综合素质教育安排及学生最终成绩录入教务系
统,并做好学生“儒魂商才”综合素质教育学分明细表、统 计表、认定依据等资料的存档工作。
七、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胡继昌丁艳李海霞 联系电话: 0851-88510342
附件一:附:中国百部经典名著.doc 、 附件1:贵州财经大学本科生“儒魂商才”综合素质教育学分认定标准(修订).xls
附件二:附件2:贵州财经大学2014级本科生“儒魂商才”素质教育情况统计表、明细表.xls
贵州财经大学教务处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