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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科学院2016-2017年度第二学期关于学籍清理及学业警示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7-03-13     文章来源:管科学院      浏览次数:

根据《贵州财经大学本科学籍管理规定》中第十六条学籍清理与学业警示第一款的规定:学院每学期开学第1周对在校学生的学业修读情况进行清理,凡入学以来,必修课和实践环节未取得学分累计达到12学分(含)以上的学生,给予学院学业警示。并由学院及时将学业警示文件送交学生本人或家长。”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要求,我院组织开展对各年级学生入学以来必修课和实践环节所取得学分的统计和清理工作,经统计,汇总形成《管科学院必修课和实践环节未取得学分累计达到12学分(含)以上的学生名单》(详见附件)并将其公示,请各年级辅导员及时将学籍清理和学业警示结果送交学生本人或其家长。

附件:《管科学院必修课和实践环节未取得学分累计达到12学分(含)以上的学生名单》                                

附件:管科学院必修课和实践环节未取得学分累计达到12学分(含)以上的学生名单.xls

贵州财经大学管科学院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