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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2021-2022学年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征求意见稿)》相关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30     文章来源:管科学院      浏览次数:

为确保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相关奖学金评选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下顺利进行,根据我院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制定《2021-2022学年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学院师生征求相关意见。

有相关意见的,请在9月1日16:00前,将相关意见发送至353394734@qq.com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科建设管理科、学生科

2022年8月30日




2021-2022学年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选家奖学金评细则(征求意见稿)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教〔2022〕118号)、《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管理办法(修订)》、《贵州财经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确保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评选细则。

一、评审委员会

成立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学院领导不超过委员总数的1/3、且不能以行政人员和导师代表的身份担任委员),负责制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细则,受理学院研究生的申报、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二、评选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全日制特别优秀的在校研究生。同时需满足《贵州财经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及《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管理办法(修订)》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三、名额分配

本次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个名额。

四、国家奖学金申请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经本人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表》,并按照要求准时提供各项证明材料,由辅导员汇总后向学院研究生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对于逾期未提交材料者视同放弃本次参评资格。

(二)学院研究生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管理办法(修订)》中相关规定进行参评资格审查。

(三)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综合测评,以综合测评总成绩为基础择优评选。如综合测评总成绩相同则以科学研究部分成绩高者排名在前。推选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至委员会审议。

(四)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开排序,不区分年级。综合测评A部分各年级按照以下办法核算:

一年级研究生按入学成绩计算课程成绩。

二年级研究生根据一年级学位课程加权平均分计算课程成绩。原则上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应在本年级前 50%(含 50%)以内。如科学研究成果特别优异,需突破该比例,则应由学院研究生奖励工作评审委员会讨论同意。

三年级研究生根据其二年级课程成绩(开题答辩成绩)计算课程成绩。若某些课程成绩未确定或未完全确定时,课程成绩计算不计入这些课程;若综合测评总成绩相同则以科学研究部分成绩高者排名在前。二次开题答辩合格的,可以参加国家奖学金评选,开题答辩成绩记60分。

(五)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文件的补充规定(暂行)》中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实行。

(六)加分项均需提供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的证明材料,同时该材料需为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果。

(七)评审委员会通过差额评审,择优推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并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经党政联席会讨论,最终确定推荐名单(当年学校如有加推竞争名单,也需经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在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五、公示时间

对评选出的候选人通过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评选及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到正德楼415反馈,或发送电子邮件到76237452@qq.com

六、申报材料填写及报送要求

具体材料填写报送要求参照《贵州财经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及《贵州财经大学2021-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