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相关奖学金评选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下顺利进行,根据我院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鼓励研究生进行创新,结合学位点专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拟对《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作合理的补充规定。现面向学院师生征求相关意见。
有相关意见的,请在9月1日16:00前,将相关意见发送至353394734@qq.com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科建设管理科、学生科
2022年8月30日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文件的补充规定(暂行)(征求意见稿)
根据我院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鼓励研究生进行创新,结合学位点专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对《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作以下补充规定:
一、课程成绩分A
二年级、三年级学生采用加权平均分计算。
二、科研能力分B
科研相关加分按照《贵州财经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暂行)》实行。
多人合作发表的论文,第一、二作者有效,比例为7:3。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时,学生满分计算。学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时,学生亦满分计算。
多人合作的其他成果(B2科研项目除外),第一、二、三作者有效,不区分导师和学生,比例为6:3:1;若只有两个作者,不区分导师和学生,比例为7:3。或全部分数归第一作者。
"B1专业论文",中文期刊必须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第一批(第二批)学术期刊认定名单》中。增刊及特刊不计分(被SCI、SSCI、E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转载(3000字以上),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等除外)。
"B2科研项目",必须在项目立项(结项)合同或文件上有研究生姓名,或者研究生发表的正规论文中标注由该项目资助。项目主持人获得该项目当前取得分数的100%。项目参与人按该项目当前取得分数的10%计算,但需满足:国家级项目参与人每个项目加分不超过20分,省部级项目参与人每个项目加分不超过10分,厅局级校级项目参与人每个项目加分不超过5分。
"B5案例库建设",必须被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毅伟案例库、哈佛案例库收录(100分);或在案例大赛中获奖(国家级80分,省级40分,校级10分)。
增加"B7知识产权类"(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此类成果经科研处评审后同意申报的才能加分。
三、社会工作分D
"D2 个人竞赛"中增加创新创业获奖及行业竞赛获奖加分项,具体加分细则和个人竞赛一致。
"D5学生干部任职表现"最高分为10 分。由研究生辅导员给予评分。在本学院工作的助管可参与评分。有特别杰出表现的,可以向评定委员会申请认定额外加分,额外加分不超过10分。
增加"D7 志愿服务"项,如参加本科生大类分流、本科生毕业答辩、研究生开题、预答辩、答辩等服务工作,具体细则如下:(一)提供参与服务活动的证明材料,由具体负责该事项的学院分管领导在统一名单上审核签字。(二)志愿服务需要由学院科室安排的服务才能加分(不包含导师安排的服务)。(三)每项可加1 分,总分不得超过5分。"D6特别贡献"并入"D7 志愿服务"计分。
四、署名单位
所有成果第一单位必须是贵州财经大学或贵州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项目、获奖、参会、著作、资政、竞赛等如注明单位,则第一单位必须是贵州财经大学或贵州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1月1日以前的成果,第一单位为贵州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也可认定。所有加分项目都必须与研究生所在专业相关。
五、加分争议处理
加分出现争议的情况由学院研究生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进行裁定。
六、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同时废止。